烏魯木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烏魯木齊市新市區)青格達湖衛生院院2016年度部門決算公開
第一部分部門單位概述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能
1.烏魯木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烏魯木齊市新市區)青格達湖衛生院院承擔著全鄉的基本醫療、預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衛生服務工作,
2.還承擔著衛生局賦予管理和監督培訓村衛生室的綜合功能。
(二)機構設置
納入烏魯木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烏魯木齊市新市區)烏魯木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烏魯木齊市新市區)青格達湖衛生院院2016年部門決算編報的單位共1個,其中事業單位1個,設置1個內設機構。
(三)人員編制
烏魯木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烏魯木齊市新市區)烏魯木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烏魯木齊市新市區)青格達湖衛生院院規格相當于副科級,核定事業編制8名(管理崗位2個、專業技術崗位6個),其中領導職數2名(副科級),經費形式為全額預算管理單位。
2016年底在職人數8人,其中領導職數1人,專業技術崗位7人。
無離休人員及退休人員。
第二部分 2016年度烏魯木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烏魯木齊市新市區)烏魯木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烏魯木齊市新市區)青格達湖衛生院院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三、收入支出決算表
四、收入決算表
五、支出決算表
六、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八、項目支出決算明細表
九、項目收入支出決算表
十、行政事業類項目收入支出決算表
十一、基本建設類項目收入支出決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明細表
十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十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決算明細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明細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決算明細表
二十、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支出決算表
二十一、資產負債簡表
二十二、2016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及說明
第三部分烏魯木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烏魯木齊市新市區)烏魯木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烏魯木齊市新市區)青格達湖衛生院院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 關于烏魯木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烏魯木齊市新市區)青格達湖衛生院2016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6年度收入總計141.93萬元,支出總計141.92萬元。收入較上年減少了13.51%,收入減少主要原因是上級部門未撥款;支出減少20.11萬元,減少12.41%。主要原因是:2016年單位領導控制公用經費。
二、部門收入情況說明
2016年度收入141.93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81.88萬元,占總收入的57.69%;其他收入60.05萬元,占總收入的42.31%。其他收入中利息收入0.094萬元。
三、部門支出情況說明
2016年度支出141.9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41.92萬元,占總支出的100%。
(一)基本支出情況。
基本支出中工資福利支出70.73萬元,占基本支出的49.84%、商品和服務支出63.51萬元,占基本支出的44.75%、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7.69萬元,占基本支出的5.42%。
三、結轉結余情況說明
2016年末基本支出結轉0.015萬元,轉入事業基金0.015萬元。
五、部門“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2016年“三公”經費決算支出總額為0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決算公開
2016年因公出國(境)費用支出0萬元較上年無變動。2016年烏魯木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烏魯木齊市新市區)青格達湖衛生院因公出國共0人次,參加0個團組。
(二)公務接待經費決算公開
2016年公務接待費用決算支出 0 萬元,烏魯木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烏魯木齊市新市區)青格達湖衛生院人民政府共計接待0 批次 0 人,較上年無變動。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決算公開
2016年烏魯木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烏魯木齊市新市區)青格達湖衛生院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
六、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分析說明
2016 年烏魯木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烏魯木齊市新市區)青格達湖衛生院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112.37萬元,支出決算為 81.88 萬元,完成預算的72.87%。調整預算的主要原因:2016年單位領導控制公用經費。
七、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6 年烏魯木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烏魯木齊市新市區)青格達湖衛生院機關運經費支出0萬元。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0輛,其中,省部級領導干部用車0輛、一般公務用車0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八、專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中央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3.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財政廳行政單位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財政廳行政單位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開展財政立法、資產產權管理等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專門性財政管理工作的項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財政國庫業務(項):指財政廳用于財政國庫集中收付業務方面的項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信息化建設(項):指財政廳用于“金財工程”等信息化建設方面的項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事業運行(項):
指財政廳信息網絡中心、財政廳科研所、財政廳會計事務服務中心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其他財政事務支出(項):指財政廳除上述項目外,開展其他財政事務方面專門性工作任務的項目支出。
9.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10.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2.“三公”經費:納入自治區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自治區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3.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085001_新疆烏魯木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烏魯木齊市新市區)青格達湖衛生院.xls】已下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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